类别 引进类别 安家费购房补贴(万元,税前) 科研启动 (万元) 博士津贴 (元/月) 备注 高端人才 具体待遇面议。 1.博士A、B岗可内聘副教授,期限为3年; 2.引进人才可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申报相应的人才项目补贴。 博士 A岗 50 20(理工科类) 10(人文社科类) 3000 B岗 30 15(理工科类) 8(人文社科类) 3000 C岗 20 10(理工科类) 5(人文社科类) 3000 D岗 10 6(理工科类) 3(人文社科类) 3000 说明: 1、博士A岗,具有正高职称者,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者,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 2、给予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增加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其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系统科学类;建筑学类;数学类;机械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材料加工工程类;土木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等急需紧缺类学科专业人才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15万元。 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心理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新闻传播学;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艺术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地理学类等急需紧缺类学科专业人才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10万元。 3、应聘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海洋科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材料与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学类、生物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学科专业的博士须达到博士B岗及以上层次条件。 4、夫妻双方均具有博士学位,且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全额享受相应类别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均可申报省市人才项目。 5、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立项管理。 6、同时符合多个类别条件的引进人才,按最高的一项为准。 7、本市工作并已有住房人才,不再发放购房补贴,按照博士正高30万元、博士副高25万元、博士(后)20万元(均为税前)发放安家费。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 8、高端人才的配偶,对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配偶安置政策的予以安排;对博士A岗或博士B岗属急需紧缺类的引进人才配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其工作安排方式;其他博士岗位人才配偶原则上不予安排。配偶身份以结婚证为依据确认。 9、学校对引进人才提供为期1年免房租。若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过渡房,则按博士教授2500元/月、博士后或博士副教授2000元/月、博士15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引进人才领取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后,需退出免租住房或停发房租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10、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凭票据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报销来校面试往返及报到单程交通、住宿费用。 四、招聘对象 志愿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遵守教师法和学校章程,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博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及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中其他同等次人才。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至招满为止。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应聘人员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至最高学历学位均需提供,并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个人简历(项目注明年份、排名和金额,论文注明作者排名、发表时间、收录及分区情况); 6、个人教学科研业绩证明材料; 7、需要解决配偶工作的请提供结婚证、配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考核和进入方式 招聘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要求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后,拟聘任人员名单在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25000)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老师 林老师, 0668-2981161。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3378(学校纪检监察室)。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