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型
学院配套福利
政府配套福利
年薪(万元/年)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过渡期租房补贴
人才配售房
理工科
人文社科
杰出人才
一人一议,双方协商
领军人才
≧80
(一人一议)
≧300
(一人一议)
≧60
(一人一议)
≧30
(一人一议)
3000元*6个月,一次性发放。
120-140㎡
(协助五至六折申购)
学科带头人
≧50
(一人一议)
≧200
(一人一议)
≧40
(一人一议)
≧20
(一人一议)
学术带头人
30-40
140-160
20-40
10-20
90-120㎡
(协助六折申购)
学术骨干
20-30
100-120
10-20
8-10
博士研究生
团队
团队负责人对应人才层次的校内基本津贴可上浮20%,核心成员对应人才层次的校内基本津贴可上浮10%;安家费及科研启动费参照对应人才层次待遇。
备注:
1、校内配套政策
(1)对于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或世界排名前200名的海外高校优秀博士研究生以及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度增加安家费。
(2)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可以享受职称缘色通道。
(3)如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引选人才,夫妻双方可分别享受相应人才层次的待通;若学校或地方政府赠送人才福利住房,根据相关政策,夫妻双方不再享受上述人才安家费:若地方政府提供人才补贴或住房补貼,学校补贴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另议。
(4)协助解决子女就学。
(5)外藉及港澳台地区优秀博士及相关人才可采用年薪制聘任。
2、政府配套政策
(1)就业补贴: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给子8万元就业补贴。
(2)人才公寓:符合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租用人才公寓。
(3)租房补贴: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2400元/月,享受上述人才公寓的则不再享受该租房补贴。
(4)子女就学: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由市教育局协调确定的公办学校优先照顾、统筹安排入学;选择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可优待照顾安排入学,并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以上政府配套政策具体请参照温州人才新政3.0版。